政府采购
洛宁抽水蓄能电站砚凹村至业主营地连接路修缮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洛宁政采磋商(2025)0065号
代理机构编号:HNZL-25-040号
2、项目名称:洛宁抽水蓄能电站砚凹村至业主营地连接路修缮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1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洛宁政采磋商(2025)0065号-1 | 洛宁抽水蓄能电站砚凹村至业主营地连接路修缮提升项目 | 林州众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林州市河顺镇政府南楼 | 36766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7.33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洛宁抽水蓄能电站砚凹村至业主营地连接路修缮提升项目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 40日历天 | 郭海山 | 豫241171713659 |
评审专家名单
曾国伟(组长)、张于漪、张东昕(采购人代理)。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3876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网上发布,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抽水蓄能电站管理中心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66150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泽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瑞江瀛洲花园13-05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18137931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18137931393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组织机构代码:11410328005431993A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202
2025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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