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邵阳市双清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两塘村东互通入口至姚喆村部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招标公告
2025年两塘村东互通入口至姚喆村部道路提质改造工程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两塘村东互通入口至姚喆村部道路提质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5年8月1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双清财采计【2025】0000050 委托代理编号:SY-CG202500701 项 目 编 号: HNSZZFCG-2025-0561 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两塘村东互通入口至姚喆村部道路提质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3695986.00元 5、最高限价:3695986.00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预算 (人民币) 最高限价 (人民币) 01 2025年两塘村东互通入口至姚喆村部道路提质改造工程 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技术标准、《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现行的公路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文件要求组织施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1 3695986.00元 3695986.00元 品目分类 B02020000公路工程施工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8、本项目 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的报价不享受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部(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 以上所有人员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所有人员近六月(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社保(含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缴纳证明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持有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应提供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注:公司成立时间为2025年2月以后的可提供成立以来为以上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 [if !supportLists](5)[endif]类似业绩: 1)供应商近三年(自2022年8月1日起至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截止时间止,以交(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2项公路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含沥青混凝土路面)类似业绩:提供中标(或成交)公示截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资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查询到的业绩信息截图。 2)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自2022年8月1日起至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截止时间止,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公路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含沥青混凝土路面)类似业绩的项目经理,提供中标(或成交)公示截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资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查询到的业绩信息截图。 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查询到的业绩信息截图须体现拟任项目负责人信息,且担任的职务须与拟任职务相同(如项目经理对应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供应商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须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文件和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及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资格审查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 月6日上午9:00至2025年8月13日17:00时止。 (2)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shaoyang.gov.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 (3)供应商进入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通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入口-政府采购类”进入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登录界面,登录后进入采购业务后,查阅邀请函、填写投标信息、领取资格审查文件(资审文件)。 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文件与本邀请公告内容一致,下载资格审查文件为必须步骤,只有下载了资格审查文件的供应商方能获得上传资格证明文件的上传路径,否则将无法上传资格证明文件。 2、本项目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一);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4)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二);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三); (6)提供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及以下所有网站查询截图; 查询渠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时间: 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 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良信息查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 (7)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在其所要求的规定处进行签署,否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解密 1、供应商利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编制资格证明文件,并加密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资格证明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资格证明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CA印章。电子投标文件若无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 4、供应商必须保证资格证明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5、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17时 00分,资格证明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5年8月 14 日10时 30 分,解密时长: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谈判小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具体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及时进行响应。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谈判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2、本项目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3、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竣工结算审定总金额的3%。 4、谈判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5、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邵阳市双清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邵阳市双清区东大路双坡岭406号 联 系 人:朱江波 电 话:19083962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盛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石桥街道宝庆东路与呙家路交汇处卓嵩悦城 联 系 人: 刘思颖 电 话: 1557312181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朱江波 电 话:19083962786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资格审查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 ,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 ,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 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三: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if !supportLists]1. [endif]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属于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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