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东区2025年老旧小区园区外配套基础设施(三期)改造项目试验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4-00968
项目名称:大东区2025年老旧小区园区外配套基础设施(三期)改造项目试验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80280
最高限价(%):100
★本包组范围内材料试验检测服务,001包组具体范围如下:堂子街、临河路、南东贸路、中学学堂路、大北街、榆林大街。
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表格内容,最终检测项目及数量以实际工作发生的为准。
★报价要求:本项目试验检测报价按照比率进行报价,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本包组预算金额。
注:比率是指给与采购人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给与采购人价格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报价包含人工费、设备费、差旅费、税金、车辆等履行本项目全部费用。
★费用结算方式:试验检测服务费=实际完成的试验检测工程量×单价×比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08月25日到2026年12月25日。(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及服务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02440
最高限价(%):100
★本包组范围内材料试验检测服务,002包组具体范围如下:工农路、工农路排水工程、东塔街、八家子西街、永升巷。
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表格内容,最终检测项目及数量以实际工作发生的为准。
★报价要求:本项目试验检测报价按照比率进行报价,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本包组预算金额。
注:比率是指给与采购人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给与采购人价格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报价包含人工费、设备费、差旅费、税金、车辆等履行本项目全部费用。
★费用结算方式:试验检测服务费=实际完成的试验检测工程量×单价×比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08月25日到2026年12月25日。(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及服务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13910
最高限价(%):100
★本包组范围内材料试验检测服务,003包组具体范围如下:南卡门路、东边城街、北顺城路、北顺城路排水工程。
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表格内容,最终检测项目及数量以实际工作发生的为准。
★报价要求:本项目试验检测报价按照比率进行报价,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本包组预算金额。
注:比率是指给与采购人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给与采购人价格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报价包含人工费、设备费、差旅费、税金、车辆等履行本项目全部费用。
★费用结算方式:试验检测服务费=实际完成的试验检测工程量×单价×比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08月25日到2026年12月25日。(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及服务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住建部或省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检测专项须包含: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并且同时具有省级及其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8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加磋商会议时,须携带具有操作权限的数字证书以及可进行解密操作的计算机,并按要求对网上投标报价进行报价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非网站平台原因),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或者以电子邮箱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至代理机构邮箱lnznxmgl@163.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PDF格式,并且具有目录标签。
3、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4、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166号
联系方式:024-24381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联系方式:024-22512301
邮箱地址:lnznxmgl@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490821891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羽、张晓明、甘润之、陈辰、雷冬
电 话:024-2251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