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50023220250730003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预告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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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822,359.9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GCHWCGJPSDZDJ2023[HW]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武隆区工业园区补短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答疑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武隆区工业园区补短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答疑补遗如下: 质疑1、招标文件3.3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合同文件和完成供货证明,完成供货证明为:使用单位验收报告或使用单位入库单或使用单位验收单、供货发票。请问提供类似业绩的全额发票亦能证明该项目已完成供货,是否可以只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全额发票予以证明?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可以提供类似业绩的全额发票,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及全额发票证明,需加盖鲜章。 质疑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2022年以来(含2022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污水类似设备销售业绩1个及以上业绩。3.3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合同文件和完成供货证明,完成供货证明为:使用单位验收报告或使用单位入库单或使用单位验收单、供货发票。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技术指标要求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使用单位证明。请问完成供货证明是否为合同供货全额发票及使用单位验收的相关文件中二者选其一即可证明?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3、: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中“3.2.3报价方式为固定单价”和”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第五章技术要求中所有货物进行投标报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包含本《招标文件》、图纸所述的全部内容的投标报价:如果有任何造漏,均被视为投标人已经在其投标总报价中考虑。报价货币:人民币。”然而与招标文件一同发布的还有工程量清单。但是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又有分项报价表格式。 问1、请问工程量清单与分项报价表是否冲突?如采用工程量清单预算请明确。 问2、投标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是否是只需与投标函及分项报价表总和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即可? 答:1.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2.取消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函部分附录表二:分项报价表。 质疑4:(一)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表条款号1.4.1中5、(2)条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对于以上招标文件中不合理的相关规定内容我司对以下内容存有质疑: 1、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本项目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该资质所配备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不应限定机电工程一种专业。市政工程或机电专业的二级建造师同样都可以胜任该项目类别的项目经理,故我司认为本项目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三)诉求:(我公司要求就上述内容依照有关法规建议修改,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答: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表条款号1.4.1中5、(2)条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本答疑补遗通知书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答疑补遗通知书为准,本答疑补遗通知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标人:重庆市武隆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森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8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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