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对标绿色低碳标杆厂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对标绿色低碳标杆厂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对标绿色低碳标杆厂改造项目 已由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对标绿色低碳标杆厂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5〕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主要为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吴忠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QYZB(GC)-2025-026
建设地点: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设备更新工程、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等。
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招标范围:对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对标绿色低碳标杆厂改造项目进行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BIM设计等工作,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图纸审查、施工许可办理以及工程事中监管、竣工验收等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 ,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的 ,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 ,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5年8月18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8月25日18 时00分(北京 时间 ,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 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 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 ,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为2025 年9月9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53-2019746。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565号
联系人 :白婷婷
电 话 :0953-2271982
招标代理机构: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商业房一楼
联系人 :杨亚楠、李霞、王化化
电 话 :17795152169、0951-8520586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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