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爱辉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期)及补充设计-土壤检测(包含补充设计) 招标预告
招标公告
爱辉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期)及补充设计-土壤检测(包含补充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关于爱辉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三期)的批复黑市农字【2025】4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黑河市爱辉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黑河市爱辉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爱辉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期)及补充设计-土壤检测(包含补充设计);
2.2建设地点:爱辉区;
2.3建设规模:爱辉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为34.8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3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8万亩。其中(三期)建设任务为5.76万亩,其中新建2.8万亩,改造提升2.96万亩。;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完成本项目检测(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内容:爱辉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期)及补充设计-土壤检测(包含补充设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土壤检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土壤检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或以上职称;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8月18日20时00分至2025年08月25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1日14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1日14时00分。
7.3评审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12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黑河市爱辉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456-6106736
招 标 人:黑河市爱辉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话:0456-6109902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456-721678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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