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研发效能协作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预告
研发效能协作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研发效能协作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360万元;招标人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研发效能协作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预算:36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研发效能协作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研发效能协作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依法注册登记,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注: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提供软件著作权或专利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出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研发效能协作一体化平台同类实施案例。
证明材料:提供案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盖章页及包含业务范围描述的产品内容页(如无法提供产品内容页,或提供的产品内容页无法直接证明为上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该证明材料须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实质性工作内容符合上述要求)。
研发效能协作一体化平台同类案例认定标准:(1)合同产品内容页应至少包含以下所有模块的关键字:研发协同管理(或项目管理、敏捷协同)、代码管理(或代码库、代码平台)、代码扫描(或代码检测)、制品管理(或制品库)、流水线管理(或CI/CD、持续集成和交付、持续集成和部署、持续集成流水线/部署平台)、文档管理(或文档协同),合同中对上述模块的服务内容应有明确描述。合同案例交付的上述所有模块必须是自研产品,不包含通过对接、集成开发方式来实现模块功能。合同中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实质性工作内容与上述相关关键字相符,均视为有效案例。若案例中虽包含上述关键字,但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案例与本项目无实质关联性,则视为无效案例。(2)合同案例须为投标人独立承担并完成。
5、投标人对附件3:《研发效能协作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关键能力及技术指标》进行响应,附件中类别为“基础能力项”的须全部满足才视为有效应答,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类别为“进阶能力项”的将参与技术部分的进阶能力及技术评分。所有响应结果将纳入到标后POC中测试验证,若发现应答为满足的项与POC测试验证结果不符,视为虚假响应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项目的现场服务团队的规模要求至少6人(项目经理至少1名、业务专家至少1名、技术经理至少1名、现场开发实施人员至少3名),角色不得兼任。
须提供佐证材料:(1)项目现场服务团队成员表(按招标文件指定格式);(2)提供投标人为以上相关人员缴纳的2024年10月至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任意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若委托第三方人力外包服务公司代缴的,还须同时提供相关关系证明)。以上所有佐证材料(1)(2)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8月14日到2025年9月5日
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www.cqggzy.com,咨询电话:02363626781)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9月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七、其他
(一)服务内容:1、完成研发效能协作一体化平台建设。按照研发全生命周期全流程顶层设计,制定相关流程规范及度量模型的落地实施方案,并对应开展研发效能协作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需求分析、开发、测试和交付的流程化、线上化,初步完成研发各阶段数据可视化。
2、完成多批次试点项目接入运行,打造样板,并持续优化研发流程和平台。负责至少12个试点项目全流程接入平台,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跟踪试点项目接入应用情况,实施针对性优化,提高平台的适用性和可推广性。
3、配合完成持续交付3级认证。平台功能满足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研发运营一体化(DevOps)能力成熟度 第3部分:持续交付》(以下简称:持续交付标准)3级标准的相关能力要求,并配合行方完成1个参评项目在平台上的应用及过程数据积累,通过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持续交付标准3级证书认证。
4、沉淀产出研发效能一体化平台的对接标准、配套工作指南。伴随项目建设,完善研发效能协作一体化平台配套工作指南。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2:《重庆银行研发效能协作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总体技术方案》。
(二)服务地点:重庆银行。
(三)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
服务质量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附件《外包服务水平协议》的要求,全程为我行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项目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我行有权对投标人的服务质量予以考核评价。
2、投标人应当保证整个项目服务过程及交付物、知识转移、试运行以及运行维护等均符合项目管理、质量管控、项目验收、招标文件以及我行规范要求。
3、投标人保证在本项目合同项下提供给我行的开发软件:
(1)为投标人开发的符合重庆银行建设要求的最新基线的稳定版本,并无偿提供后续产品标准版本的持续升级;
(2)无任何License许可证或授权限制;
(3)安全、适用并具有良好的可维护性;
(4)符合软件工程要求和有关软件技术标准,并同时满足我行的质量体系要求;
(5)不含有或携带软件病毒、后门等危害和妨碍我行系统及软件运行的程序或内容,不会对我行的系统造成任何损害。
4、如出现软件漏洞或其他缺陷导致我行损失(其中包括我行因使用该软件而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而导致的损失),无论我行对本项目是否验收通过,亦无论本项目免费维保期是否届满,投标人均应无条件进行修复、配合我行解决问题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义务不随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结束。
项目验收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高质量高效率地实现我行在本项目项下的全部需求。我行将在系统整体上线、通过我行上线验收并稳定试运行满 3 个月后对项目成果进行最终验收。验收依据包括《工作范围说明书》和《需求规格说明书》中对产品要求、本项目合同明确约定的其他交付物以及投标人的服务质量等。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已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任务、我行与本项目相关的需求全部得以实现、交付的软件系统运行稳定无bug等。投标人认可并且同意我行对于验收结果有最终决定权。
2、除最终的软件产品外,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的交付物的审核结果也将作为验收付款条件,详见“服务成果要求”。
(四)服务期限:项目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工作:
(1)第一阶段进行产品原型部署,开展试点系统接入测试,完成迭代一需求实施及关联系统对接。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阶段;
(2)第二阶段主要根据接入试点系统应用情况持续优化,完成迭代二需求实施,并配合完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持续交付标准3级评估认证。
(3)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内,完成研发效能协作一体化平台(或简称“平台”)整体上线,并至少全流程接入12个试点系统。
(五)服务成果要求:投标人应当服从我行管理要求,按照项目计划和人员投入,完成项目实施并满足项目期望。投标人需对项目交付物(或称服务成果,包括各种文档、配置文件、代码等)进行版本控制管理工作。项目服务期限届满时,投标人必须向我行提交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最终版成果,项目中各项交付物需获得我行确认并完成知识转移。交付物主要有:
1、项目文档,投标人应向我行交付的项目文档包括:
(1)系统需求分析阶段:需求规格说明书,研发全生命周期流程规范的落地解决方案;
(2)系统设计开发阶段:系统设计说明书;
(3)系统测试阶段:系统测试报告、性能测试方案、性能测试报告、安全测试报告;
(4)系统上线阶段:用户操作手册、投产方案、系统运维手册、系统应急预案、软件产品涉及的第三方开源软件组件清单;
(5)系统运维阶段:用户业务培训材料、运维操作培训材料、二次开发培训材料及对应培训记录;
(6)具体项目文档根据项目启动后确定的《项目过程剪裁说明》进行交付,相关文档由我行提供文档模板,由投标人据实填写。所有文档均需结合我行系统建设的现状进行编写,且文档内容、格式需统一。对于投标人交付的文档质量,我行享有最终审核认定权。
2、平台规范,投标人应向我行交付本次项目研发效能协作一体化平台的对接标准、配套工作指南。
3、系统源代码,投标人应当向我行提供本项目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全部应用源代码(包括但不限于表现层和数据层源代码及业务层相关接口支持、二次开发和报表等全部相关源代码)及其构建流水线,源代码要求为能通过构建流水线编译并能正常运行的生产环境源代码。
(六)售后服务要求:
1、研发效能协作一体化平台项目在上线试运行并通过验收后,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年免费维护服务。
2、试运行期间支持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次项目组的开发实施人员。免费维护期内,投标人对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重庆银行研发效能协作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提供(7*24小时)免费维护服务和相关的技术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在需求范围内应免费提供及时、完善的后续指导、效果跟踪与技术支持等服务,具体负责解答我行提出的各类咨询,能全面跟踪项目落地情况,及时测评实施效果,提供持续改进的计划建议等,以及在系统出现故障、发现生产产品缺陷等情况时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标准应满足技术指标和响应时限等要求,详见《外包服务水平协议》。
3、免费维护期内,投标人为我行提供7*24小时的及时故障排除服务,解决故障的方式包括电话支持、远程技术支持和现场故障解决等。在系统出现故障,且不能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远程方式有效解决问题时,投标人应及时派出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故障诊断,尽快排除故障。投标人还需书面承诺本项目免费维护期内包含不少于2人月的开发服务,用于紧急需求的技术支持。
4、在免费维保期结束后,投标人需和重庆银行签订后续维保合同,具体内容以届时双方在本次采购约定的后续维保价格范围内正式签订的续保合同为准。
5、对于我行系统运行期间发生的故障和缺陷,为不影响业务,投标人须及时免费解决。如由于我行其他相关系统升级改造对本系统造成影响,投标人需积极配合解决。
(七)对拟投入服务的人员配置、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投标人须配备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本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包括专职的项目经理、银行类业务专家、技术经理、开发实施人员,并按需配备需求分析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测试经理等项目重要实施人员,同时要求以上人员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项目及相关平台的实践经验,本项目的投标人现场服务团队的规模要求至少6人(项目经理至少1名、业务专家至少1名、技术经理至少1名、现场开发实施人员至少3名),角色不得兼任。项目服务团队人员总体要求见附件2:《重庆银行研发效能协作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总体技术方案》的“7.6 实施人员要求”。
(八)其他要求:1、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任何违约行为发生,甲方仅退还扣除违约金以及弥补自身损失后的余额。
2、本项目需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POC测试,若测试不通过,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处理;在满足我行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由排名靠后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并进行POC测试。依次类推。具体POC方案详见附件4:《研发效能协作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POC验证测试方案》。
3、版本要求、项目文档要求、知识转移和培训要求等详见附件2:《重庆银行研发效能协作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总体技术方案》“第 7 章 其他需求”章节内容。
(九)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街道永平门街6号
联系人:龙老师
电话:023-633673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804室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3-67706443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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