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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星路(花都大道-永联路)工程施工监理-永星路(花都大道-永联路)工程_永星路(花都大道-永联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永星路(花都大道-永联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0100-04-01-212184 | ||
投资项目名称 | 永星路(花都大道-永联路)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永星路(花都大道-永联路)工程施工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永星路(花都大道-永联路)工程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项目位于广州空港经济区,北起花都大道,南至永联路。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永星路按规划线位敷设,北起花都大道,经在建的集富路后止于极兔大湾区产业园南侧永联路(规划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m,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50km/h,路线长度约0.85k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管沟、绿化工程等。 | ||
招标内容 | 负责本项目建设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含管线迁改及保护(若需))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勘察现场监督协助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安全、质量、进度(月报、周报)、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包括投资月报、审核工程预(结)算、工程进度款、合同支付、合同价款调整、工程(签证)变更审核;设备、材料进场检查;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组织各类验收;组织、审核竣工资料;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监造;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满。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65.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城市主干道。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和证书有效期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5年7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3.6关于联合体投标: 3.6.1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截图) 3.8投标人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9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10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按《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5年7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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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8月15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4日 8时15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4日 8时15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4日 8时15分 | 开标地点 | 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3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66886656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罗工、梁工 | 联系电话 | 020-87575800-81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20-36069209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https://login.gzggzy.cn/#/)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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