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科技创新城C-03-12-1建设项目(一期)A区一标段监理 招标预告
科技创新城C-03-12-1建设项目(一期)A区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技创新城C-03-12-1建设项目(一期)A区一标段”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科技创新城C-03-12-1建设项目(一期)A区一标段监理
2.2建设地点:智谷大街、智谷二街、蓝宇路、青石路合围区域
2.3建设规模:科技创新城C-03-12-1建设项目(一期)A区1-4#楼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4#楼及周边对应的地下室范围内基础、主体、二次结构、门窗、外保温、外墙装饰、屋面造型、消防工程等工程;总建筑面积21611.60平米,其中D1#楼地上建筑面积1214.89平米,D2#楼建筑面积2730.36平米,D3#楼建筑面积2488.88平米,D4#楼建筑面积2647.60平米;地下建筑面积12423.66平米,其中主体地下4504.46平米,地下车库7919.20,地库坡道棚顶106.21平米(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4监理服务期:施工计划工期: 2025年9月12日开工,2026年8月7日竣工;工期33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工程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施工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增加。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工程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投资额):投标监理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以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文件标准计算的40%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有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面任命 资格,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 3 个月( 2025年5月至 2025年7月 )的社保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5 日 19 时 00分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 1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8 日 9 时 30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 2025 年 9 月 8 日 9 时 30 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1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定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按哈尔滨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集中列示相关信用信誉内容:
10.2.1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10.2.2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限制黑龙江中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鸿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投标资格的通知”,鸿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动态核查结果按照企业取得资质类别分项进行标注,在省建筑市场平台“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公开,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4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81390869。
招标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高新区创新三路95号17号楼2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51-8434821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37号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0451-88922842-605
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联 系 人:韩女士、林女士
电 话:0451-81390869
日 期:2025 年8月15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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