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玉泉寺区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二、三标段) 招标预告
玉泉寺区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二、三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泉寺区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GP370984000202502000038
交易编号:JQ-GC-20250812-01
2.2项目名称:玉泉寺区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山景区玉泉寺管理区范围内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三个标段,情况如下:
二标段:玉泉寺防火道路改造工程
三标段:玉泉寺区域旅游基础设施改造(一期)工程
注:一标段招标公告已单独发布;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当同一单位在多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由招标人选择该单位所中标段。
2.5建设规模
2.5.1二标段:防火通道长度约750m,主线K0+000~K1+480 段路基宽度4m,路面宽度3m;主线 K1+480~终点段路基宽度5m,路面宽度4m;支线路基宽度7m,路面宽度6m。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土石方挖填、路基挡土墙砌筑、路床整形碾压、水泥稳定碎石铺设、透层黏层洒布、彩色沥青路面铺设;蓄水池、挡水坎、排水沟砌筑;DN500、DN1000二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圆管涵铺设、山体安全防护网、防护栏杆、民俗基础浇筑、工队房屋改造、斋堂景点改造、给水工程、污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绿化苗木栽植等项目。
2.5.2三标段:观瀑厅、讲学台建设,道路修复。主要施工内容为片石路面铺设、挡土墙砌筑、山体安全防护网、防护栏杆修复及新建、新建水溪、步道修复、栈道栏杆刷漆、木栈道修复及防腐、化粪池加固、讲学台建设、竹门制作安装、茅草亭制作安装、给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苗木栽植等项目。
2.6工期(标段)要求:45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
2.8招标控制价:1262.307471万元。其中,一标段为613.672226万元,二标段为378.229293万元,三标段为270.405952万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三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3.2.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2.2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3.2.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8月1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9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思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安市东岳大街501号 | 地址: | 泰安市泰山区创业大街47号中天大厦802室 |
邮编: | 271000 | 邮编: | 271000 |
联系人: | 徐主任 | 联系人: | 郑耀 |
电话: | 0538-5369851 | 电话: | 0538-6118611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sdsyzb@163.com |
8.其他
8.1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招标人支持本项目中标人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投标人可登录“https://www. 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9.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9.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郑耀 联系方式:0538-6118611
9.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山管委规划建设管理部,监督电话:0538-5369373。
热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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