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缙云县壶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2025年缙云县壶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缙招标QT2025-12
一、2025年缙云县壶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经丽水市农业农村局以 丽农发〔2025〕4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 省级专项资金和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行政监督部门:缙云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次 2025年缙云县壶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缙云县壶镇镇,涉及壶镇镇旸村村、白竹村、上溪头村、应庄村、陇东村、团结村、金竹村、八桥村、岩背村、括苍村、宫前村、和联村等12个行政村。
(2)建设内容:项目区衬砌明渠(沟)14.52km,建设机耕路总长7.39km,全部为机耕路硬化,生产路6.73km等。
(3)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后附的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 9281685元。
(6)质量要求: 合格(且一次性通过上级复核验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须具有相应资质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本工程不允许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6.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6.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lssggzy.lishui.gov.cn/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
6.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9月1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广电大楼6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本工程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lssggzy.lishui.gov.cn/index.html)发布。
十、其他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被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13587173587 电 话:0578-3316115
地 址:缙云县壶镇镇括苍北路3号 地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293号5单元202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578-3015813
公告发出时间: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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