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ZH530100202500153001001 |
标段名称: | 安宁市太平新城学校2025-2027年学生集体配餐供应商采购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8-13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8-27 09:00 |
开标地点: | 安宁开标室3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安宁市太平新城学校在校学生约1400人,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校学生人员数量会有所变动,按实际配送数量结算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供餐地点:安宁市太平新城学校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4.资格条件要求:
4.1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3根据昆检联发【2019】3号文规定,校外供餐单位资质条件如下:
(1)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
(3)具备为学校供餐的其他便利条件,能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变质、不变冷,卫生安全、营养美味。 |
其他: | (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距离服务地点十公里范围内具有制作、生产、配送餐能力且达到县市级及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资格的承诺(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餐加工场地建设,供餐加工场地厂房面积必须与供餐人数相匹配,且符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评定要求(提供承诺书)。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