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丽缙高新区边坡治理及生态隔离带构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丽缙高新区边坡治理及生态隔离带构建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丽缙高新区边坡治理及生态隔离带构建工程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丽缙高新区边坡治理及生态隔离带构建工程的初步设计的批复缙发改园〔2025〕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丽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丽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总投资2597.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246.96万元、其他费为274.47万元、预备费75.64万元。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边坡治理工程、排水工程、生态隔离带构建工程,共计新建各类截排沟渠约5375米,沉砂池5座,覆绿面积约123155.4平方米,其中坡顶生态隔离带46493.3平方米,坡面主体修复区面积59945.1平方米,坡脚生态过渡带16717平方米,施工临时进场道路1050米。
建设地点:壶镇镇丽缙高新区苍山区块。
2.2本次招标范围: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范围具体细化为:
(1)工程设计:包括各专项施工图设计(含图纸审查、与原设计单位协调对接、施工图预算)、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设计、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
(2)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采购、安装及质保期服务等。
(3)工程施工:包括工程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市政工程、公用工程、临时工程、工艺、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
(4)项目管理。1)办理前期阶段涉及的一切手续,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并处理好与施工相关的街道、社区及周边居民等外围关系并承担相关费用;2)负责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活动组织及相关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3) 工程移交;4) 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5) 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承担项目总承包工程的质量责任、安全责任、工期责任、竣工验收备案责任、项目资料移交责任等。
本次招标控制价:2273.2523万元。
2.3工期要求
(1)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各专项施工图设计)
2.4其他: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环境工程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环境工程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项目负责人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条件要求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其中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水排水)。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1)本项目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其中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在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相关要求。(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须符合《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信息及相关要求的通知》(浙建政服函〔2023〕297 号)。(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1)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且未处于锁定状态,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的查询打印页、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录入状态的查询打印页。(2)上述3.13-3.17 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
4.2 2025 年9月24日起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4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其他:/。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7.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7.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7.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7.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丽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缙云县壶镇镇创园路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8-301815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江滨巷17号301室
联系人:李彬、陈晓霞、陈拓如、吕胜男
联系电话:0578-3311234
行业监督部门电话:0578-3016018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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