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2026年度南山区交通综治及道路交通通畅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预告
2025-2026年度南山区交通综治及道路交通通畅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509-440300-04-01-900009001)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南山区交通综治及道路交通通畅工程
项目编号:2509-440300-04-01-900009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南山区交通综治及道路交通通畅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509-440300-04-01-900009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9-24 09:00:00 至 2025-10-22 18:00:00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5-10-12 17:00:00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5-10-17 17: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石云路38-3号 | |
经办人 | 苑家豪 | |
办公电话 | 26809132 | |
电子邮箱 | 544217278@qq.com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周工 | |
办公电话 | 18575596943 | |
手机号码 | 18575596943 | |
电子邮箱 | 544217278@qq.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2025-2026年度南山区交通综治及道路交通通畅工程勘察设计【标段编号:2509-440300-04-01-900009001001】
本次招标内容 | 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车行道、人行道、道路标线、道路设施等修缮及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完善慢行系统实现机非分离,优化片区交通组织减少交通拥堵等。 中标人需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如需)、方案设计(如需)、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如需)、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设计工作的其它技术事项(如需),可行性研究勘察(如需)、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及施工配合(含设计变更)后续服务等工作,提供相应成果文件。 服务设计工作的其它技术事项,中标人可合法分包的包括但不限于管线迁改设计、涉铁设计、防洪、环评、水保、地质灾害等各类评估报告,既有设施检测报告及设计所需要的其它技术研究等,所有事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如中标人具备相应资质及技术实力,成果文件能满足有关要求的可不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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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133.107万元 | |
招标范围 | 中标人需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如需)、方案设计(如需)、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如需)、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设计工作的其它技术事项(如需),可行性研究勘察(如需)、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及施工配合(含设计变更)后续服务等工作,提供相应成果文件。 服务设计工作的其它技术事项,中标人可合法分包的包括但不限于管线迁改设计、涉铁设计、防洪、环评、水保、地质灾害等各类评估报告,既有设施检测报告及设计所需要的其它技术研究等,所有事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如中标人具备相应资质及技术实力,成果文件能满足有关要求的可不分包。 | |
主要投标成果 | ||
计划总投资 | 3,000万元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 | |
投标补偿 | 无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0-22 18: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联合体要求 | ①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明确牵头单位,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③联合体各方的资质等级按其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所承担工作内容的专业类别进行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并负责设计工作;另一名成员应满足勘察资质要求并负责勘察任务。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其他资质要求 |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参与投标,须满足与《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本项目相应资质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扫描件) | |
业绩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 2、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暂停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暂停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有虚假投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深圳市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5)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本项目招标人其他工程项目的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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