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哈齐客专频率使用许可延续申请技术服务招标 招标预告
哈齐客专频率使用许可延续申请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JYQT2025-121 )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哈齐客专频率使用许可延续申请技术服务项目由项目核准机关批准,项目业主为黑龙江铁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运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龙江铁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哈尔滨至齐齐哈尔铁路客运专线与滨洲线并行。线路起于哈尔滨站,在市区跨松花江、三环路,沿滨洲线右侧向西北方向经哈尔滨北、肇东、安达、大庆东(龙凤)、大庆西、泰康、红旗营东,在榆树屯跨平齐线、沿平齐线左侧经齐齐哈尔南等站,讫于齐齐哈尔站(平齐线PK567+200),线路全长280.893k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哈齐客专频率使用许可延续申请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哈齐客专频率使用许可延续申请技术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国家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附表范围应包含电磁环境;
2.2022年10月~2025年10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具有既有铁路(线路长度200公里以上)电磁环境检测工作的业绩(需提供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扫描件);
3.具有良好企业信誉,近三年内未出现过因检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被有关部门通报,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检测任务的能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年均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5.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对应的铁路既有电磁环境检测业绩,具备10年以上检测经验和3年以上项目经理经验,具有铁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试验工程师证;
6.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10月~2025年10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中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作为判断依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9 月 27 日 9 时到 2025 年 10 月 3 日16 时。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等资料(均盖单位公章)邮寄或送达到招标人后,招标人以电子版方式提供招标文件。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铁路街227号计划财务部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22 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10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楼)纸质文件递交
七、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请各投标人在2025年 10 月 22 日 8 时至 8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及投标保函递交至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所有投标资料均需密封递交,文件破损或未进行外包装密封招标人不予受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4.招标范围:哈齐客专频率使用许可延续申请技术服务工作;
5招标内容
(1)为招标人提供哈齐客专频率使用许可延续申请技术服务。
(2)对哈齐客专既有电磁环境进行检测。
6.招标项目计划服务期限:
本招标项目计划服务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获得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批复止。
7.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合计78.65万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缴先生,联系电话 0451-86421947。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铁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铁路街227号
联 系 人:刘琛 孟雪
电 话:0451-86436303 13304808578
电子邮件:37432554@qq.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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