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国道三莫公路依安段(G333)乌裕尔河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预告
国道三莫公路依安段(G333)乌裕尔河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三莫公路依安段(G333)乌裕尔河大桥危桥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三莫公路依安段(G333)乌裕尔河大桥危桥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5〕418号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三莫公路依安段(G333)乌裕尔河大桥危桥改造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5〕25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依安县人民政府筹安排地方财政性资金落实,招标人为依安县交通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三莫公路依安段(G333)乌裕尔河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境内。
2.3建设规模:
(一)项目起自国道三莫公路K1119+975处,旧桥桥头向依龙镇方向824.6米,自南向北沿旧路布线,跨越乌裕尔河后,止于国道三莫公路K1121+900处,路线全长1.925公里。全线共设置特大桥 1112.60米/1座(拆除重建),平面交叉 2处。
(二)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4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 680 日历天(2025年10月21日至2027年8月31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其他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即B1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8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承担本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座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标准的大桥或二级及以上公路建设标准的特大桥工程施工项目,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1.3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s://credit.hlj.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尚无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信用评价不被认定为D级。
3.1.4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4月-2025年9月)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有社保机构章,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需提供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4月-2025年9月)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有社保机构章,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 工程、交通工程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 年9月24日19时至 2025年9月29日24时。
4.2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及视频。潜在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异议均通过网上进行。
5.3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工作。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
5.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09时00分;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6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hlj.gov.cn/)网站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hlj.gov.cn/)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服务期限;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虑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有权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黑龙江省南岗区赣水路1号
电话:0451-87560052
招标人:依安县交通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黑龙江省依安县泰安新城通宽街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52-702275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亿翔基业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明三道街附7号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17604610711
邮 箱:yxjyqgc@163.com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 要 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座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标准的大桥或二级及以上公路建设标准的特大桥工程施工项目,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注:1、上述施工业绩指的是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维修或加固工程)的施工。 2、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提供相应网站的查询截图),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s://credit.hlj.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尚无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信用评价不被认定为D级。 |
注:以上信誉要求需填报“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并附相关截图。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名 |
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4月-2025年9月)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有社保机构章,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
项目总工 |
1 名 |
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需提供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4月-2025年9月)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有社保机构章,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
注:
1、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 工程、交通工程等。
3、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半年(2025年4月-2025年9月)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有社保机构章,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4、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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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2)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按投标人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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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目标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 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清晰可辨,无代签: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发改委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须满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 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严禁转包。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 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1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 b.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 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说明2.7要求计取保险费。 (5) 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说明2.10要求计取安全生产费。 (6) 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说明2.14要求保留单价和合价位数。 (7) 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说明4.1要求计取暂列金额。 (8)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9) 投标人的投标价未超过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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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 投标人不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形; (9)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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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30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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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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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4名通过详细评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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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成本价 |
本项补充: 成本价估值=最高投标限价÷(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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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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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总 分 值 |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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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1) |
施工组织设 计 |
40分 |
施工总体计划 |
10分 |
①项目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及施工组织计划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6.0 分 ②项目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及施工组织计划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强的,得 6.1~8.0 分; ③项目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及施工组织计划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强的,得 8.1~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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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15分 |
①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 9.0 分; ②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强的,得 9.1~12.0 分。 ③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强,生产保障措施详细合理;保证施工和运行的方案措施合理可行,得 12.1~15.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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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环保措施、保证进度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
15分 |
①质量、安全、环保、保证进度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 9.0 分; ②质量、安全、环保、保证进度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强的,得 9.1~12.0 分; ③质量、安全、环保、保证进度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强的,得12.1~15.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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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2) |
主要人员 |
30分 |
项目经理 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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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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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3) |
技术能力 |
10分 |
技术能力 |
10分 |
①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得6分。 ②投标人有对单位自身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的描述的,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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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4) |
其他因素 |
20分 |
履约信誉及信用评价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3分,加分情况如下: ①在最近一个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信誉等级评为AA级及以上的,加2分; ②在最近一个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信誉等级评为A级及以上的,加1分; ③若无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年度信用评价,且无不良信誉记录的可按照A级信用评价计算。注:加分项不累计,只计一次最高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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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3分。 加分条件如下: 投标人近五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座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标准的大桥或二级及以上公路建设标准的特大桥工程施工项目,每增加 1个加2分,最多加2分。 注: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提供相应网站的查询截图),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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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0.1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超过4名时,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若投标人在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相等时,按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若施工组织设计分值也相同,按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细项得分高的优先,若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细项得分也相同,则按质量、安全、环保措施、保证进度措施及合理化建议细项得分高低顺序排序。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名且没有超过4名时,不再进行评分(出现评标价相等时除外)。 3.10.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按实际推荐中标候选人。 3.10.3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单项最高分和一个单项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热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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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E3507820701100026003001Z01投标资格详见招标公告资质要求投标文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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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E3508230801100382001001Z01投标资格无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