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G30连霍高速公路清泉停车区改造提升“绿色清泉”主题服务区代建(含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G30连霍高速公路清泉停车区改造提升“绿色清泉”主题服务区
代建(含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J-20250922-057668-0
招标编号:HJGS202534
G30连霍高速公路清泉停车区改造提升“绿色清泉”主题服务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30连霍高速公路清泉停车区改造提升“绿色清泉”主题服务区项目核准的批复》(甘交许可〔2025〕2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甘肃清泉驿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含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1)技术标准:既有G30连霍高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服务区新建匝道为单向单车道,其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9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1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玉门市清泉乡G30连霍高速K2470+250处,利用现有的G30连霍高速公路清泉停车区进行改造扩建为服务区。原有停车区南北区总占地22.3亩,本次改造后总占地174.09亩,其中场区占地132.3亩,匝道及防排水占地41.79亩。本次新增征地共151.79亩,其中场区新增征地110亩,匝道及防排水新增征地41.79亩。
原有停车区北区占地13.96亩,本次改造后总占地78.06亩,其中场区占地58.68亩,匝道及防排水占地19.38亩。本次新增征地64.1亩,其中场区新增征地44.72亩,匝道及防排水新增征地19.38亩。
原有停车区南区占地8.34亩,本次改造后总占地96.03亩,其中场区占地73.62亩,匝道及防排水占地22.41亩。本次新增征地87.69亩,其中场区新增征地65.28亩,匝道及防排水新增征地22.41亩。
根据服务区布设方案,对原停车区内建筑物进行拆除重建,整体规划,南北两侧分别新建综合楼,并配套建设加油加氢(气)站(含甲醇燃料加注)、充电桩、设备用房、汽修间、消防水池、污水处理间、监控等设施各一处。南北区各新建综合楼4192.6平方米,总建筑面9608.4平方米。新建匝道2150.311米,同时对既有G30连霍高速两侧拼宽小桥8米/1座,拆除新建天桥1座,拼宽涵洞3道,拼宽通道涵2道。
2.2 招标范围及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采用“施工阶段代建及监理”一体化管理模式。本次共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QQDJJL-1,具体招标范围、服务期如下:
标段 |
主要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QQDJJL-1 |
本项目招标中“代建”工作范围为履行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至项目竣工验收期间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依合同承担工程相应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水保、档案等管理责任。 本项目招标中“监理”工作范围为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及合同文件的规定,履行总监办职责,对标段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房建工程、绿化及环保工程等全部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进行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水保监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 |
标段 |
勘察设计周期 |
施工阶段 服务期 |
缺陷责任期 |
总服务期 |
QQDJJL-1 |
1个月 |
15个月 |
24个月 |
40个月 |
注:具体服务时间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资质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QQDJJL-1 |
(1)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1.2 业绩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QQDJJL-1 |
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代建及项目管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监理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高速公路工程的代建服务或项目管理或施工监理业绩。 |
3.1.3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标段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备注 |
QQDJJL-1 |
项目负责人1名: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负责人(指代建服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管理负责人或施工监理服务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技术负责人1名: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技术负责人(指代建服务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管理技术负责人或施工监理服务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1名: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3)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
主要人员为投标人在职人员,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3.1.4 信誉要求
|
信誉最低要求 |
QQDJJL-1 |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可通过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9-24 18:00至2025-9-29 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4.5 CA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0931-4267890,技术支持电话:0931-4267890。
4.6 其他补充内容: / 。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开标和评标活动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进行。
5.3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上传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0-15 11:00。
5.4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网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
5.5“G30连霍高速公路清泉停车区改造提升“绿色清泉”主题服务区代建(含监理)项目”招标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2025-10-15 11:00;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二厅。
5.6其他补充内容: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
网址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gansu.gov.cn |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 |
http://jtys.gansu.gov.cn/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清泉驿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街道广场路10号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0931-8103295
邮 箱:1334125859@qq.com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南关十字亚欧国际写字楼1816室
联 系 人:龚建斌 张亚明
电 话:0931-8187316 181********1007 151********0407
传 真:010-84896937
邮 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
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电 话:0931-8485119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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