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上思县明江小学项目(重)澄清及延期公告 招标预告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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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上思县明江小学项目(重)(项目招标编号:E4506002841001680001)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澄清: 澄清内容一: 因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尚未接入23安装、24建筑、24建筑拆除、24建筑修缮定额暂不能使用电子标(.GXZB、.GXTB),现招标使用通用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信息,一律以“桂建云”的信息为准。要求投标人提供桂建云网页相关截图。 澄清内容二: 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更正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其他”;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更正为:“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其他”。 澄清内容三: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保证金条款中内容更正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 竣工验收证书之日 (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澄清内容四: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定为2025年10月09日9:30,现延期至2025年10月10日9:30。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相关澄清内容的均按此次澄清后的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上思县万发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奋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9月24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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