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国道三莫公路依安段(G333)乌裕尔河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预告
国道三莫公路依安段(G333)乌裕尔河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国道三莫公路依安段(G333)乌裕尔河大桥危桥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三莫公路依安段(G333)乌裕尔河大桥危桥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5〕418号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三莫公路依安段(G333)乌裕尔河大桥危桥改造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5〕25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和依安县人民政府筹安排地方财政性资金落实,招标人为依安县交通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三莫公路依安段(G333)乌裕尔河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境内。
2.3建设规模:
(一)项目起自国道三莫公路K1119+975处,旧桥桥头向依龙镇方向824.6米,自南向北沿旧路布线,跨越乌裕尔河后,止于国道三莫公路K1121+900处,路线全长1.925公里。全线共设置特大桥 1112.60米/1座(拆除重建),平面交叉 2处。
(二)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4监理服务期: 1410 日历天(2025年10月21日至2029年8月31日),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监理服务期 680 日历天(2025年10月21日至2027年8月31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2027年9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项目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其他工程等工程的施工期(含施工准备阶段)、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协调、安全、环保等监理服务。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划分1个标段,即J1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座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标准的大桥或二级及以上公路建设标准的特大桥工程监理工作,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1.3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s://credit.hlj.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截图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尚无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信用评价不被认定为D级。
3.1.4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满足下列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且已在投标人处注册登记;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4月-2025年9月)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有社保机构章,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拟参与本项目施工监理投标的投标人须自行调查与其存在关联关系(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施工企业在本项目施工招标中的报名情况,若存在有关联关系的监理单位与施工企业在中标后形成监理与被监理关系,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施工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取消施工监理投标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 年9月24日19时至 2025年9月29日24时。
4.2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及视频。潜在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异议均通过网上进行。
5.3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工作。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
5.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09时00分;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6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hlj.gov.cn/)网站上发布。
8.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hlj.gov.cn/)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监理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监理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虑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有权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黑龙江省南岗区赣水路1号
电话:0451-87560052
招标人:依安县交通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黑龙江省依安县泰安新城通宽街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52-702275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亿翔基业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明三道街附7号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17604610711
邮 箱:yxjyqgc@163.com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 |
投标人近五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座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标准的大桥或二级及以上公路建设标准的特大桥工程监理工作,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注:1、上述监理业绩指的是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维修或加固工程)的监理。 2、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在交通运输部无法查询,可以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如网页截图中的内容不能明确体现业绩包含的内容、里程、路面结构形式、桥梁结构物等信息,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还须提供合同及交工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及补充的合同及交工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 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履约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s://credit.hlj.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尚无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信用评价不被认定为D级。 |
注:以上信誉要求需填报“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并附相关截图。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人 |
总监理工程师,1人。满足下列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且已在投标人处注册登记;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4月-2025年9月)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有社保机构章,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函 |
注: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 工程、交通工程等。
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自有人员应在本单位进行注册登记。试验室主任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或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人员或投标人出资设立的下属试验检测单位人员。
3.投标人应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以及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投标单位需提供社保保险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4月-2025年9月)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2023年度被交通运输部或202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信用等级的以等级高的为准); (3) 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4)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5)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 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8)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9)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 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2) 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3)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5)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7)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外; |
2.1.2 |
资格评审 标 准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3)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5) 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实验室主任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7)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分 主要人员: 25 分 技术能力: 5 分 其他因素: 2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 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 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 ,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 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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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工程概述、 监理工作范 围 |
5分 |
①工程概述、监理工作范围:内容一般 的得3分。 ②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好、可操作性较 强3-4分; ③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4- 5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
监理工作程 序 |
5分 |
①监理工作程序:内容一般的得3分。 ②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好、可操作性较 强3-4分; ③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4- 5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
|||
监理大纲( 或监理方案 )和措施 |
5分 |
①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内容一般的得3分。 ②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好、可操作性较 强3-4分; ③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4- 5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
|||
现场监理机 构设置与人 员安排 |
5分 |
①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内容 一般的得3分。 ②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好、可操作性较 强3-4分; ③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4- 5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
|||
监理仪器、 设备和设施 的配备 |
5分 |
① 监理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内 容一般的得3分。 ②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好、可操作性较 强3-4分; ③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4- 5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
|||
本工程监理 工作的重点 与难点分析 |
5分 |
①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内容一般的得3分。 ②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 性较强3-4分; ③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 强4-5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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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工程的 建议 |
5分 |
①对本工程的建议:内容一般的得3分 。 ②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3-4分; ③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4-5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得25分。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5; 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25。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4) |
技术能力 |
5分 |
技术能力 |
5分 |
①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得3分。 ②投标人有对单位自身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的描述的,得5分。 |
2.2.4(5) |
其他因素 |
25分 |
履约信誉及信用评价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3分,加分情况如下: ①在最近一个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信誉等级评为AA级及以上的,加2分; ②在最近一个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信誉等级评为A级及以上的,加1分; ③若无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年度信用评价,且无不良信誉记录的可按照A级信用评价计算。注:加分项不累计,只计一次最高分。 |
企业业绩 |
20分 |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8分。 ②投标人近五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提供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每增加1项加2分,最多加2分; 类似业绩:一级及以上公路建设标准的大桥或二级及以上公路建设标准的特大桥工程监理工作。 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如网页截图中的内容不能明确体现业绩包含的内容、里程、路面结构形式、桥梁结构物等信息,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还须提供合同及交工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及补充的合同及交工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加分条件,则该项目业绩加分时不予认定。 |
注:技术建议书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单项最高分和一个单项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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