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乌海至玛沁公路(宁夏境)青铜峡至中卫段渠口、沙坡头服务区品质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海至玛沁公路(宁夏境)青铜峡至中卫段渠口、沙坡头服务区品质化提升工程施工已由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函〔2017〕3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乌海至玛沁公路(宁夏境)青铜峡至中卫段渠口、沙坡头服务区品质化提升工程施工。
2.2工程地点:乌海至玛沁公路(宁夏境)中卫段渠口服务区和沙坡头服务区。
2.3工程概况:渠口、沙坡头服务区位于乌海至玛沁公路(宁夏境)青铜峡至中卫段,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区服务品质,拟对渠口、沙坡头2对服务区内加油站房、综合楼装修、安全设施完善及渠口服务区智慧化管控设施提升。
2.4招标范围:渠口、沙坡头2对服务区内加油站房、综合楼装修、安全设施完善及渠口服务区智慧化管控设施提升施工。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1合同段:渠口服务区内加油站房、综合楼装修、安全设施完善及渠口服务区智慧化管控设施提升施工
第2合同段:沙坡头服务区内加油站房、综合楼装修、安全设施完善提升施工。
2.6评标办法: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第1合同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如下资质:
(1)建筑装饰装修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第2合同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装饰装修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公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完成过如下业绩:
第1合同段:至少完成过1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1个建筑工程装修施工业绩;
第2合同段:至少完成过1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1个建筑工程装修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项目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未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自2022年9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未被评为D级。
(8)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3.5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至少担任过1个建筑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等同于1个项目经理职务)。
(2)项目总工1人: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至少担任过1个建筑工程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等同于1个项目总工职务)。
3.6联合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2025年09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1875711或0951-6891120。参加两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3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使用 CA 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交通物流园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屈先生
电 话:0951-760071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金榜大厦14楼
联系人:任东、刘婷、屈伟伟
电话:0951-8895825、13007978484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0951-6076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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