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巴州区江北、西城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的招标文件 招标预告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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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00,00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巴州区江北、西城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补遗书02 至各位潜在投标人: 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变更: 1、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字样统一替换为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新增: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增: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新增: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 ”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招标文件以最新上传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补遗文件,并按此执行。
招标人:巴中源丰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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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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