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贺兰县洪广镇100MW/400MWh独立新型储能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贺兰县洪广镇100MW/400MWh独立新型储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洪广镇100MW/400MWh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已由贺兰县发改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备案证2508-640122-04-01-9343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森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及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贺兰县森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建储能电站规模为100MW/400MWh,储能电站围墙内面积约46.5亩,站区内共设置20个集装箱式储能单元,储能单元容量为 5MW/20MWh。本工程配套220kV升压汇集站,升压汇集站围墙内总占地面积约为33.63亩,总建筑面积约2410.73平米。
2.1.1建设地点:宁夏银川市贺兰县。
2.1.2项目规模:拟建储能电站规模为100MW/400MWh,储能电站围墙内面积约46.5亩,站区内共设置20个集装箱式储能单元,储能单元容量为 5MW/20MWh。本工程配套220kV升压汇集站,升压汇集站围墙内总占地面积约为33.63亩,总建筑面积约2410.73平米。
2.1.3计划工期:434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0月24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具体施工开竣工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2招标范围:
2.2.1项目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配合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1)该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勘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相关服务,并达到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2)全部工程的施工;(3)全部设备、材料采购等。
2.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3.2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3.3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施工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须具有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号)相关要求;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专业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岗项目。
3.6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证书。
3.7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岗项目。
3.8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⑥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的施工资质单位为牵头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9月22日00时00 分至2025 年9月28日23时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请各投标人在登记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0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5.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贺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877632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森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贺兰县创业路5号E座
联系人:周厚彬
电 话:0951-2019555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22层2201室
联系人:马丽、陈金、张晶
电 话:0951-8593145、18161585892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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