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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清城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八期、十九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结果公示 中标公告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清城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八期、十九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10-441802-04-01-364095 | ||
投资项目名称 |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清城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清城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八期、十九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清城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八期、十九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公示名称 |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清城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八期、十九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 | ||
招标人 | 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中标人 |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
中标价 | 下浮率:1.15%;投标总报价:29704639.70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总工期为420日历天(其中十八期总工期为240日历天,十九期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详细勘察工期10日历天(其中十八期细勘察工期为5日历天,十九期细勘察工期为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工期30日历天(其中十八期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工期为15日历天,十九期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工期为15日历天),施工工期380日历天(其中十八期施工工期为220日历天,十九期施工工期为160日历天)。勘察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提交完善的勘察设计成果之日止,施工工期计算从承包人收到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不含竣工验收后办理备案手续所需时间。 | 项目负责人 | 揭文博粤2442023202313360 |
中标日期 | 2025年8月7日 |
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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