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穆棱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和工程复核 招标预告
穆棱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和工程复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ZB-2025-0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穆棱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和工程复核已由相关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穆棱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穆棱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和工程复核。
2.2项目规模:穆棱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为26.21万亩。
2.3主要服务内容:完成穆棱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和工程复核工作。
2.4服务地点:八面通镇、马桥河镇、福禄乡。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130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在国内合法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能力,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提供平台备案的查询截图。
3.3具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须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5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index.jsp)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否决。
(2)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截图或网页打印)(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地点为线上开标。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穆棱市人民政府
电话:0453-3126682
招标人:穆棱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453-312790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银泰城F座704室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451-51050824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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