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新公中镇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实施项目 招标预告
新公中镇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公中镇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实施项目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备案。招标人为五原县新公中镇人民政府,招标项目已经由部门批复、核准、备案,批文名称五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关于上报新公中镇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实施项目方案的报告》的批复、文号五政发【2025】11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新公中镇永联村
2.立项批文:五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关于上报新公中镇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实施项目方案的报告》的批复、文号五政发【2025】115号。
3.工程规模:新建8栋日光温室;土地平整;土方拉运;土壤改良;管道铺设;配备水肥一体化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天) | 计划投资(万元) |
1 | 新公中镇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实施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 72 | 349.1254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其他条件: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市〔2021〕30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内(2022年9月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内容的记录证明。
2.是否提供联合体:否。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09日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新系统)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3.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全过程网上不见面开标(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请在规定时间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60分钟。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512-58188511。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的“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
2.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09月23日,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报名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3.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价格:每套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注意事项:
(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形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有关函件(澄清、通知、情况说明等)只通过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关注相应网站上信息,未及时发现者后果自负。
(3)坚决杜绝挂靠资质参与项目建设等行为,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列入黑名单。
2.提示事项:
(1)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过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技术支持:0512-58188511;CA锁咨询电话:0478-8926704、18548114093。
(4)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报名以及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5)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原县新公中镇人民政府
地址:五原县新公中镇
邮编:015100
联系人:戚峻瑞
电话:15547825055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兆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川新天地S2#楼3层
邮编:015000
联系人:内蒙古兆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78-7802298/13624885213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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