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怀安县工业供热(蒸汽)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安县工业供热(蒸汽)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怀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怀行审招核(2025)35号、怀数政投资审字(2025)77号、怀数政投资审字(2025)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级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张家口昌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7206.7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概算价 6173.493336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供热(蒸汽)管道基础设施14997米,其中敷设DN350管道5178米,敷设DN300管道1243米,敷设DN250管道5033米,敷设DN200管道2778米,敷设DN150管道270米,敷设DN125管道495米,并建设配套附属设施。 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省道S247线。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为:(1)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相关设计服务;(2)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等的采购;(3)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4)工程验收,负责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及相关配合工作;(5)工程移交;(6)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本次招标总报价的最高投标限价:6332.418676万元。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前完工。 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公用管道(GB2级),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同时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2))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业绩要求:自2022 年 09 月 01 日以来正在承接/完成的市政工程类工程业绩(业绩类型指: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可参与评审。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除外);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需要配备的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满足《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程总承包项目需要配备的人员要求。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注册证书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一人一岗,不得兼任,无行贿犯罪记录,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动力)注册证书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2022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的项目经理或者施工负责人,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注意: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计算。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其他:(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17 09:00:00至2025-09-22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1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内投标人在电子平台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将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0313-7680600。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企业资质等级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 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向张家口昌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张家口捷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赵晓军、谢智慧,联系电话:0313-7927524、0313-2018774,邮箱:nscyjjq@sina.com、zjkjcxmglyxgs@163.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怀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股
电话:0313-7812457
电子邮箱:ha.jsj@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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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家口昌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捷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怀安县左卫镇经济集聚区产业服务中心E区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西区国际五金机电城5号楼405室 |
邮编: | 07615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赵晓军 | 联系人: | 王茜 |
电话: | 13933997025 | 电话: | 0313-2018774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nscyjjq@sina.com | 电子邮件: | zjkjcxmglyxgs@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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