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江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 招标预告
报建编号: | 4201C1920250828006P | ||||||||
报建名称: | 江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509041332102085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江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长江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新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董恒信 |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东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耿娟 | 招标联系电话: | 18755104209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付兰兰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8186158563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工程地点: | 项目位于武湖街道、阳逻街道,规划新区大道以北、望湖大道以南、分洪道口以西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招标内容: |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江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及本项目的专项工程招标。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33855.440000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长管发改﹝2025﹞51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73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5-09-05 19:30 ~ 2025-09-28 09:30 | ||||||||
投资总额(万元): | 33855.44000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0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一、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和(2)两类资质:(1)设计资质(满足以下①~⑤项中的任意一项即可):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⑤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二、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出具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等)。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开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项要求。) 三、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来(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33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四、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项要求。)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①~③项的条件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该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声明)。满足相应资格条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一项工程投资额不少33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申请人的在职人员(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六、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
备注: | 一、招标文件获取方法:(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whzbtbxt.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2)完成注册登记后,投标单位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二、投标申请人制作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满足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四、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及初步设计文件将编入招标文件中一起发布,上述文件编制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即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合格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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