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新和县水晶钻饰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预告
新和县水晶钻饰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_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新和县水晶钻饰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已由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和发改批〔2025〕139 号、新和发改批〔2025〕153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和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援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和县水晶钻饰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09月06日10时00分至2025年09月26日10时30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9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6. 资格审查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7.评标方法 |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97-8122577 |
10.其他(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akszwfw.cn/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5、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
11.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新和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远建设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和县工业园区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 市新城街道百合园社区 天山路17号胡杨嘉园 联 系 人:罗咏 联 系 人:张峰 电 话:15886843178 电 话:17767491571 2025年09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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