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4年北安市通北林业局国有林场林区危桥改造项目代建+监理一体化 招标预告
项目代建+监理一体化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561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北安市通北林业局国有林场林区危桥改造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下达2024年第三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农村公路)的通知》(黑交发【2024】3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资金加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北安市交通运输局,项目业主为北安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管理+监理服务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本项目共改造桥梁25座,位于通北林业局,拟建桥长864米,其中大桥1座,中桥7座,小桥17座。所涉及的主要线路有:碧水林场—建设林场、东方红林场—逊克界、建设林场—冰趟子林场、建设林场—三七林班、南北河林场—卫东林场、南卫公路—绥棱界、前锋工段—三十三林班、五星—景家店林场、跃进所—十七林班等9条线路,25座桥梁分别为:南建4号桥、南建6号桥、南建9号桥、南建11号桥、南建12号桥、南建14号桥、建设5号桥、东方红东支线1号桥、东方红东支线2号桥、东方红东支4号桥、东方红东支线5号桥、建冰3号桥、建设大桥、37林班1号桥、南卫1号桥、南卫2号桥、南卫3号桥、南卫7号桥、南卫8号桥、卫东东支线3号桥、卫东东支线4号桥、前锋南支2号桥、前锋南支5号桥、卫景1号桥、跃进东支线1号桥。采用技术标准为公路四级,汽车荷载为公路Ⅱ级,桥宽净4m+2×0.5m防撞护栏、净6.5m+2×0.5m防撞墙、净7.5m+2×0.5m型钢护栏。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
2.3计划服务期: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结束止。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
序号 |
标段 |
工作内容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DJ-JL1 |
2.后期项目审计工作管理服务 3.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服务 4.项目全过程造价工作 5.招标人交办的其它本项目的代建、监理相关工作 |
190.89 |
2.5招标范围
代建管理+监理服务一体化服务:1)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缺陷责任期及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管理服务;2)后期项目审计工作管理服务;3)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服务;4)项目全过程造价工作;5)招标人交办的其它本项目的代建、监理相关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范围):协助业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报批手续、组织交工验收;整个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服务(具体按招标人实际要求);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决算报告编制等;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的招标工作;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并负责落实整改,配合业主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合同管理,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项目责任;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计量、资金支付、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组织中间验收,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信息化工作,包括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运维等;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工作管理、配合项目业主进行项目竣工审计;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服务;招标人交办的其它与本项目有关工作。
2.6质量要求
监理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7安全目标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管理服务和监理能力。并具有以下资质(同时满足):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应由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试验检测单位应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和证书,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委托满足上述要求的第三方对本标段进行试验检测,并附双方试验检测合同书或者意向书。满足上述要求的试验检测机构如果是投标人出资设立的视为投标人具备试验检测资质和证书要求。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项目监理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1)要求的资质。
3.2投标人拥有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
3.3 人员要求(最低要求)
(1)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1人,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桥梁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
(2)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桥梁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
(3)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1人,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桥梁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
(4)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主任:1人,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主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或公路、材料、桥梁、交通安全设施、机电五项)〕,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1、以上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主任不可一人多职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3、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升级改造)、养护工程(不包含日常养护、冬季除雪),同一业绩满足多个要求可分别认定。
4、服务单位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得在其他公路建设项目中兼职。
3.4业绩要求(最低要求)
投标人至少承担过5项公路工程的公路或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
注: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上业绩应为联合体成员业绩之和。
2、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不包含日常养护、冬季除雪、预防性养护)。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成员财务报表。
3.6投标人不得在所代建的项目中同时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供应材料设备或者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 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8.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包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三家。
3.8.2在同一标段内,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8.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3.9信誉要求
3.9.1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2024年度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提出投标申请
3.9.2投标单位(包含联合体成员)近三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 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2023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或2024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均无公路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4.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9月2日00时00分至2025年9月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仅需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5.2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3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个信封”或符号“/”代替。
6.4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远程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5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10时0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等操作,其投标将被否决。
6.6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③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投标人仅需联合体牵头人递交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进行公示。将公示以下内容:
8.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8.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相关证书编号、个人业绩;
8.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8.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文化街5号
电话:0456-8225486
招标人:北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乌裕尔大街792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56-666039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陈飞 徐国良
电话:0451-82364702
电子邮箱:hljszb1_cf@163.com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管理服务和监理能力。并具有以下资质(同时满足):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应由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试验检测单位应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和证书,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委托满足上述要求的第三方对本标段进行试验检测,并附双方试验检测合同书或者意向书。满足上述要求的试验检测机构如果是投标人出资设立的视为投标人具备试验检测资质和证书要求。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项目监理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1)要求的资质。 2投标人拥有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 |
注: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项目监理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1)要求的资质,承担项目试验检测服务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2)要求的资质。
2、投标人具有合理的人才队伍以承诺为准。不按给定格式填写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不得在所代建的项目中同时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供应材料设备,或者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至少承担过5项公路工程的公路或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 |
注: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上业绩应为联合体成员业绩之和。
2、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升级改造)、养护工程(不包含日常养护、冬季除雪)。
3、投标人需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2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2024年度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提出投标申请 2投标单位(包含联合体成员)近三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 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注:1、近三年为2022年9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签署承诺函即视为承诺,
2、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2024年度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附查询截图。
3、2023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或2024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均无公路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 (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 |
1 |
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桥梁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如需撤离需投标人出具相应承诺) |
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桥梁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 |
|
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 |
1 |
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已在投标人处岗位登记),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桥梁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 |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主任 |
1 |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主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或公路、材料、桥梁、交通安全设施、机电五项)〕,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注:1、拟投入人员均须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相应资格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投人员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下属于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6类情况可不提供社保证明,需附符合以下6类情况的证明文件。(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不提供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需提供所承担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任务书或业务评定书或公路信用信息查询系统项目有关截图或其他能证明负责人参与本项目的有效证明材料,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可清晰体现出负责人名字。
3、以上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主任不可一人多职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5、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升级改造)、养护工程(不包含日常养护、冬季除雪),同一业绩满足多个要求可分别认定。
6、服务单位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得在其他公路建设项目中兼职。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最低要求)
合同段:DJ-JL1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
|
注:1、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后应附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的复印件;
2、应保证所有证明材料清晰可辨、有效,否则按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一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以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以业绩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代建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转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网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0)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5)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 7. 4项规定。 (16)纸质投标文件与上传至“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全部一致(本条款不适用)。 (1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 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3. 7. 4项规定。(本项目不适用)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各负责人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服务实施性组织计划(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 绩:25 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X(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1(1) |
服务实施性组织计划(技术建议书) |
35分 |
组织结构及机构职责 |
4分 |
组织结构及机构职责一般,得2.4分;较好,得2.4(不含)~3.2分;科学合理,得3.2(不含)~4分。 |
|
代建管理框架思路及工作方案 |
4分 |
代建管理框架思路及工作方案一般,得2.4分;较好,得2.4(不含)~3.2分;措施得力,得3.2(不含)~4分。 |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4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方案一般,得2.4分;较好,得2.4(不含)~3.2分;措施得力,得3.2(不含)~4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4分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一般,得2.4分;较好,得2.4(不含)~3.2分;措施得力,得3.2(不含)~4分。 |
||||
全过程造价工作思路及工作方案 |
4分 |
全过程造价工作思路及工作方案一般,得2.4分;较好,得2.4(不含)~3.2分;措施得力,得3.2(不含)~4分。 |
||||
质量管理控制措施 |
3分 |
质量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1.8分;较好,得1.8(不含)~2.4分;措施得力,得2.4(不含)~3分。 |
||||
工期管理控制措施 |
3分 |
工期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1.8分;较好,得1.8(不含)~2.4分;措施得力,得2.4(不含)~3分。 |
||||
安全管理控制措施 |
3分 |
安全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1.8分;较好,得1.8(不含)~2.4分;措施得力,得2.4(不含)~3分。 |
||||
合同管理控制措施 |
3分 |
合同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1.8分;较好,得1.8(不含)~2.4分;措施得力,得2.4(不含)~3分。 |
||||
环保管理控制措施 |
3分 |
环保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1.8分;较好,得1.8(不含)~2.4分;措施得力,得2.4(不含)~3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 |
5分 |
满足人员资格最低要求,得3分; 每增加1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桥梁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加2分,最多加2分。 |
|
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 |
5分 |
满足人员资格最低要求,得3分; 每增加1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桥梁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加2分,最多加2分。 |
||||
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 |
5分 |
满足人员资格最低要求,得3分; 每增加1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独立桥梁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经历加2分,最多加2分。 |
||||
总监理工程师 |
5分 |
满足人员资格最低要求,得3分; ①具有高级职称加1分。 ②每增加1个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以标段计)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办主任)业绩证明材料加1分,最多加1分。 |
||||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主任 |
5分 |
满足人员资格最低要求,得3分; ①具有高级职称加1分。 ②每增加1个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以标段计)的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主任或试验检测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加1分,最多加1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中分值;E1=1;E2=0.5。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分 |
类似代建业绩 |
25分 |
投标人承担过5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桥梁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得15分; 每增加1个公路工程的公路或独立桥梁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加2分,最多加10分。 |
履约 信誉 |
5分 |
履约信誉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加分条件如下: ①投标人(承担施工监理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在202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级的,加1分; ②投标人(承担施工监理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在202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A级的,加2分。 注: a.加分不累加,①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加2分。 b.投标人(承担施工监理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未参加202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采用2023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监理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监理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等级参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
注1、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加分不设年限要求。
2、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部门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主任业绩需提供所承担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任务书或业务评定书或公路信用信息查询系统项目有关截图或其他能证明负责人参与本项目的有效证明材料。
3、投标人企业业绩需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2项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得分不予认定,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升级改造)、养护工程(不包含日常养护、冬季除雪),投标人企业业绩为联合体各成员之和。
4、如单个业绩可满足多个加分要求,可分别进行认定。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热点信息
-
开标参与人开标地点C2开标室(工程类)(约容纳50人)开标时间2025-09-01 09:30开标记...
-
开标参与人开标地点宾阳县开标室一(60人)开标时间2025-09-01 09:30开标记录内容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