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大柳行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挡土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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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柳行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挡土墙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 E3706002318008103(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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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大柳行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挡土墙建设项目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市蓬莱区大柳行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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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大柳行镇工业园区,规划腾飞路以南,建设路以西,开发路以北。
- 2.2 建设规模:挡土墙长度共计745.5米,消防水池总占地面积631.96平方米,有效容积800立方米。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6年2月底之前竣工验收,并须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阶段性进度要求。
- 计划开工日期:2025-10-01计划竣工日期:2026-02-28
-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2.5 招标范围:主要有挡土墙,消防水池等项目,项目沿开发路、建设路、腾飞路地块四周建设挡土墙,同步建设消防水池。挡土墙长度共计745.5米,消防水池总占地面积631.96平方米,有效容积800立方米。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
-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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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1)信誉要求:无严重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适用于情形2
情形1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情形2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上述中小企业,须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情形3 本项目预留45%及以上的合同金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即31.5%及以上的合同金额),预留方式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实施: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上述比例;(注:需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上述比例将项目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须承诺中标后将不低于45%的合同金额面向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其中,小微企业采购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1.5%)。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则须承诺中标后将不低于31.5%的合同金额面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上述中小企业,须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建筑业行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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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2日 00:00至2025年09月08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09月23日 09:0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莱分中心第1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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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3日 09: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莱分中心第1开标室。
-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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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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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其他
- 7.1 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
- 7.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执行《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烟建建管〔2023〕2号)。
- 7.3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招标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修皓文,电话:0535-565055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衣英梅、宋妙,电话:0535-6376876。
- 7.4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蓬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联系人:马顺利,联系电话:0535-5641218,地址: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124号。
- 7.5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1、678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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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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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烟台市蓬莱区大柳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蓬莱区大柳行镇人民政府驻地 地址:烟台市开发区长江路89号海纳科技广场4#706室 邮编:264000 邮编:264000 联系人:修皓文 联系人:衣英梅、宋妙 电话:0535-5650552 电话:0535-637687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fzytfgs@163.com
监督部门:蓬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5-56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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