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金坛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良湖路(晨风路—华城路)二期、德哉路道路工程监理 招标预告
金坛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 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坛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为:关于金坛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编号为:坛发改投字【2024】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金坛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良湖路(晨风路—华城路)二期、德哉路道路工程监理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东至银湖路、丹阳界,南至金坛大道,西至金湖路、丹金溧漕河北至丹金溧漕河
2.1.2 建设规模:良湖路(晨风路—华城路)二期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良湖路(晨风路—华城路)二期北起晨风路,南至东光河,道路全长约 682m,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度 30m,一块板断面,标准断面为4m人行道+22车行道+4m人行道=30m;本次道路工程实施内容为22m车行道,两个各4m人行道暂不实施,仅管线开挖后土方回填整平。新建沥青道路约16895m2(4cmAC-13C(SBS改性,玄武岩骨料),8cmAC-25C(SBS改性),0.6cm稀浆封层,36cm水泥稳定碎石,20cm10%石灰土,土基处理压实);砼侧、平石约1770m;新建三跨8+25+8=41m桥梁一座;双高筋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管雨水口连接管约775m;钢筋混凝土雨水管(Ⅱ级承插式)d600~d1200约1355m;污水用球墨铸铁管DN400~DN500约772m;配套信息管、交安设施、信号灯、路灯、监控及大型土石方。
德哉路道路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西起中兴路,向东布线,全长约 281m,道路红线宽 8m。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管线及交通设施、照明等市政配套工程。新建沥青道路约2913m2(4cm AC-13C 沥青混合料(SBS 改性、玄武岩),6cm AC-20C 沥青混合料(石灰岩),0.6cm 稀浆封层,32cm 水泥稳定碎石,40cm C20 砼,15cm 级配碎石);砼侧、平石约575m;双高筋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管雨水口连接管约78m;钢筋混凝土雨水管(Ⅱ级承插式)d600约152m;污水用球墨铸铁管DN400约330m;配套信息管、交安设施、路灯、绿化及大型土石方。
2.2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对金坛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良湖路(晨风路—华城路)二期、德哉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及交通设施、照明等附属工程监理服务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范围内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3)施工组织协调;(4)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和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2.3 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4 工程概算投资额:38534.43万元(受监工程造价约为3500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65万元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
2.7 标段编号:B320482183900010800100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的专业及资质等级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监理员2名;
3.8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允许有1个在监工程。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中的“文件下载” 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9月18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铭硕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鑫城大道2898号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中景商务中心A座809室
邮编: 213200 邮编: 213200
联系人:凌女士 联系人:华女士
电话: 0519-82322650 电话: 13160065596
2025年 9 月 1 日
友情提醒:
1、投标人应当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关于使用省主体信息库的公告,(网址 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tzgg/20250317/183d9a75-8863-48e2-8b3a-68153ab99a5d.html),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2、“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右侧“交易平台”-建设工程-开标直播(网址:http://gc.czggzy.cn/BidOpeningSJ/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新点软件吕工:0519-85588123。
3、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网址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同时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变更”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软件版本更改或升级通知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4、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化投标文件。
6、异议受理的机构信息
(1)建设方名称: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鑫城大道2898号
(3)电话:0519-82322650
7、投诉受理的机构信息
(1)行政监督部门:常州市金坛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一路 669 号 5 号楼 302
(3)电话:0519-8235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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