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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白沙半岛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小区(地块3)主体工程(1、2、3、5号楼及地下室)质量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南宁市白沙半岛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小区(地块3)主体工程(1、2、3、5号楼及地下室)质量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宁市白沙半岛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小区(地块3)主体工程(1、2、3、5号楼及地下室)质量检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439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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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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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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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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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双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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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总建筑面积约62444.82平方米。其中地上51231.92平方米,地下11212.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栋住宅、裙及地下室。本项目最大建筑层数为33层,最高建筑高度为99.14米,最大单跨为9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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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8月29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8开标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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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9月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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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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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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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1804319.6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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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服务期 |
948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 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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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吴必胜;(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275878;身份证号:452723********2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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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南宁市白沙半岛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小区(地块1)一期主体工程(2、3、5、6号楼及其地下室)质量检测; 2、五菱桂花地块二保障性住房项目; 3、伶俐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PPP项目(一期)配套设施工程证取样检测、常规检测; 4、伶俐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项目(二期)PPP项目3条配套道路及安置房一期独立项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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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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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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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1884542.0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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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服务期 |
948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 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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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尹明军;(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2262 身份证号:430722********7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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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大院职工住宅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2、广西医科大学五象校区PPP项目工程; 3、南宁市兴宁区第二初级中学改扩建工程、南宁市燕子岭小学扩建工程独立项检测; 4、都安瑶族自治县第四高级中学项目一期工程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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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同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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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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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1776868.6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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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服务期 |
948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 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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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段落华;(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272732;身份证号:422325********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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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防城港医药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工程项目-防城港医药制造产业 园(南片区)检测 2、广西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陆地部分)项目检验检测服务项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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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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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1、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3、广西同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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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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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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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 |
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黎卓然:0771-4732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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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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