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金龙路低成本产业空间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招标预告
公告时间:2025年08月30日至 2025年09月25日
投资项目代码:2306-441900-04-01-409185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10331001001
招标编号:FGBFGA12501603
投资项目名称: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金龙路低成本产业空间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金龙路低成本产业空间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工程(标段)名称: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金龙路低成本产业空间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凤岗镇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100%集体资金
投资金额:16854200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金龙路低成本产业空间项目(一期),新建内容包括1号至3号厂房、4号宿舍楼和食堂及5号地下室,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0671.3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22424.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7187.03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141807.1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15485.87平方米;最大建筑层数地上12层,地下1层,最大建筑高度45米,最大跨度22.3米,其中:1号厂房建筑面积约50496.32平方米,地上7层,建筑高度44.95米;2号厂房建筑面积约48556.19平方米,地上7层,建筑高度45.00米;3号宿舍楼建筑面积约27006.72平方米,地上7层,建筑高度44.70米;4号宿舍楼建筑面积约18329.70平方米,地上12层,建筑高度44.90米;5号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2798.10平方米,地下1层。
招标内容: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金龙路低成本产业空间项目(一期)工程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实施范围内所涉及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含设计变更)、人防、各类监测检测等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项目交付阶段、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的所有工作的监理。主要工作内容:对本项目范围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施工等的监理,施工技术管理、现场协调管理、合同履行情况的全方位工作监督管理,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配合委托人完成竣工验收、项目交付及其它政府相关审批工作手续等。
最高投标限价:监理服务收费系数不得大于0.70
保证金金额:8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08月30日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3)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凤岗镇
工期(交货期):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为48个月(其中从发包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定为24个月,保修阶段服务期暂定24个月);具体工作期限以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金龙路低成本产业空间项目(一期)施工合同中的工期和保修责任期为准。计划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限含施工准备阶段、交付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责任期限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招标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07号金地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鲁经理 招标人联系电话:18028258936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西路22号601室、602室、603室、604室、605室、606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梁顺恒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659606 监督部门:东莞市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87779579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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