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标段二更正文件 招标预告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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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0,005,493.03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标段二更正公告 各潜在报标人: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标段二于2025年8月20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更正如下: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招标监督机构为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660-6622121; 现更正为:招标监督机构为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660-6600043。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出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或部分,若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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