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招标内容:云城区省道S276思劳镇云初村委段连接线工程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云初大窝塘处,是一条连接大窝塘露天矿山区与加工、转运中心区间的道路,道路起点桩号为K0+000.00,终点桩号K1+309.898,道路全长1309.898m,道路等级采用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局部限速20km/h),路基标准横断面26m,双向两车道,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现修正为: 云城区省道S276思劳镇云初村委段连接线工程道路起点桩号为K0+000.00,终点桩号K1+309.898,道路全长1309.898m,道路等级采用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路基标准横断面26m,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设桥梁198.4m/1座。 二、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9 月 1 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26 年 4 月 30 日 补充说明: / 现修正为: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9 月 26 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26 年5 月 24 日 补充说明: / 三、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5、3.5.6 删除原 3.5.5 项内容,修改如下: “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资历表” 项目总负责人:应同时附: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②任职文件或其它能体现职位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 项目经理:应同时附:①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或者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③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⑤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 项目总工:应同时附:①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总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或者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④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 设计负责人:应同时附:①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设计负责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或者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③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 除上述资料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证明材料。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按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删除原 3.5.6 项内容,修改如下: 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6 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①身份证;②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6 或者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上查询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仅专职安全生管理人员提供);④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 现修正为: 删除原 3.5.5 项内容,修改如下: “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资历表” 项目总负责人:应同时附: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②任职文件或其它能体现职位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项目经理:应同时附:①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或者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③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⑤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项目总工:应同时附:①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总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或者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④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设计负责人:应同时附:①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设计负责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或者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③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除上述资料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证明材料。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按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删除原 3.5.6 项内容,修改如下: 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6 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①身份证;②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6 或者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上查询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④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注: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修正书与招标文件规定有不一致的,以本修正书为准。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