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镇原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预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庆阳市交通运输局以庆市交建字〔2025〕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及镇原县人民政府自筹,招标人为镇原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伟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原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2建设地点:镇原县境内
2.3建设规模及标准: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2009)、《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17)等标准设计,一般路段路侧大于3m及长陡坡路段采用防撞等级为C级。
该项目共涉及8条道路,整治隐患里程50公里,其中:段高庄至十里墩5.991公路、彭阳至太阳7.687公里、石洼村至小园子桥头3.448公里、塬畔至吴咀4.689公里、张渠湾至大塬村3.675公里、石咀至崾岘5.282公里、巨沟至高梁13.441公里、祁沟至石羊5.787公里。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12月19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 | 乡镇 | 路线名称 | 路线长度(km) | 隐患整治长度(km) | 备注 |
一标段 | 城关镇 | 段高庄-十里墩 | 5.991 | 5.991 | |
上肖、屯字镇 | 彭阳-太阳 | 7.687 | 7.687 | ||
庙渠镇 | 塬畔-吴咀 | 4.689 | 4.689 | ||
临泾、太平镇 | 祁沟-石羊 | 5.787 | 5.787 | ||
武沟乡 | 巨沟-高梁 | 13.441 | 13.441 | ||
二标段 | 马渠镇 | 石洼村-小园子桥头 | 3.448 | 3.448 | |
三岔镇 | 石咀-崾岘 | 5.282 | 5.282 | ||
张渠湾-大塬村 | 3.675 | 3.675 | |||
合 计 | 50 | 50 |
2.7招标控制价:
总招标控制价:5428484.00元,其中:一标段:3047444.00元;二标段:2381040.00元。
2.8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9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施工资质,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4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的限制要求: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标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3.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4.1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7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31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澄清文件)获取方法:社会公众、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浏览招标(采购)公告,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我要投标”模块或直接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填写信息参与投标。如因未按该流程操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未在主体共享平台注册的企业或自然人需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注册”进行注册认证。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4.3 请正确下载并安装法正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打开招标文件,系统操作参见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指南”。投标编制工具下载网址:http://qy.fzbidding.com/qy-login.html?role=bidding。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6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企业须将加密后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法正电子开评标系统。登录网址:http://qy.fzbidding.com/qy-login.html?role=bidding
5.2逾期上传、未上传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开评标活动通过“法正电子开评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企业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后的投标文件。投标企业根据递交截止时间,使用CA数字证书提前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后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6.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补遗文件、变更公告等信息同时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ysggzyjy.cn)上发布。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原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伟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镇原县安定路3号 |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路怡景家园14号商铺 |
邮政编码:744500 | 邮政编码:745000 |
联系人:徐宁 | 联系人:张博伟 |
电话:15193610115 | 电话:18993404468 |
电子邮箱:924676437@qq.com | 电子邮箱:290643808@qq.com |
行政监督部门:庆阳市交通运输局 | |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育才东路2号 | |
邮政编码:745000 | |
联系人:彭欣 | |
电话:0934-8681664 |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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