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532600202500377001001 |
标段名称: | 文山州8县(市)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9-02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9-18 09:00 |
开标地点: | (文山州)开标厅二-407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272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设计:完成本项目涉及的15座小(1)型水库和130座小(2)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31座小(1)型水库和177座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设施建设及州级、8县(市)水库运行管理平台建设的项目实施方案设计。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如建设内容变更,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变更。相关监测数据接入云南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及大坝安全监测汇集平台、州级和8县(市)水库运行管理平台,州级和8县(市)水库运行管理平台要预留接口确保后期接入省级、州级需要接入的信息系统。提供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确保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审查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文本,其中全州总方案9套,各县(市)级方案各3套(含电子版)。
(2)设备采购及施工:项目开工建设前,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业行政审批手续等,完成批复的实施方案(含设计变更)中涉及的15座小(1)型水库和130座小(2)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的雨水情测报设备、31座小(1)型水库和177座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设施建设的安全监测设施及相关设备设施的采购及施工;州级、8县(市)水库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资料归档、承诺期限内的运行维护。具体内容以通过批复实施方案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不能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须提供)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须提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如需更换,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低于投标文件中原人员的资格级别,必须书面申请,经过项目业主批准,方可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一个月出勤不得少于22天;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和就职在本单位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提供期限要求: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入职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须提供)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9-18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