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闽江流域富屯溪防洪提升工程顺昌段二期(高水高排)工程勘察设计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及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E3507210701100376001
本项目于2025年 8 月 20 日上午9:00 时在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及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顺昌县中山中路57号
联系方式:18559073500
联系人:朱先生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闽江流域富屯溪防洪提升工程顺昌段二期(高水高排)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86.22分 项目负责人:吴文萍 注册编号:闽G109-04949 投标报价:9010750.00元
服务期:2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1)勘察、测绘:合同签订后开始进场,进度均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要求;(2)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选址用地核对完成后90日历天完成送审稿,审批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后2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报批稿);(3)初步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通过后90日历天完成送审稿,审批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文件(报批稿);(4)施工图阶段:初设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预算书等文件;(5)专项报告:根据“市级政府投资的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气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要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在可研报告送审稿提交前完成专项报告(报批稿);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其余专项报告在初步设计报告审批后120日历天内提交,送审稿审批通过后20天内提交可相关专项报告(报批稿)。(6)根据招标人需求,应在施工阶段和现场施工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质量标准: 提交的报告文件应符合现行的水利部有关规定及其它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的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评审;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及理由 |
/ | / | / | / |
5、投标文件雷同情况:无
6、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专家:吴荣华(组长)、黄元凤、于启闽、陈晗、吴硕、伍宗玲、康寰海
7、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31日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31日。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第一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邮政编码: 353200
地址:顺昌县中山中路57号
联系方式:18559073500
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顺昌县城南东路131号
邮政编码: 353200 联系电话:19959926947
联系人: 黄先生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顺昌县水利局 监督电话:0599-7828198
日期2025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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