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50000120250725013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预告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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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8,737,045.17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重庆市江北区医疗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实验室及特殊区域装修)答疑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市江北区医疗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实验室及特殊区域装修)”质疑内容答疑如下: 质疑1:招标文件中对于项目经理答辩约定携带证件资料及评分要求标准。请明确项目经理答辩时间、地点、具体答辩流程、答辩的提问方式和提问题目数量。 答:答辩时间由开标当天评标委员会评审速度决定,答辩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具体答辩流程、答辩的提问方式招标文件已有描述,请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提问题目数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题目进行选项提问,数量不限。 质疑2:专用合同条款中工程联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累计完成合格的工程量对应的工程价款的80%;竣工验收价格较低,加大了施工企业的垫资压力,建议将竣工验收工程款比例提高至85%。 答: 本项目进度款支付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作调整。 质疑3:本项目月进度款75%,并未响应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建〔2022〕183号文件: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建议业主将月进度支付比例提高至80%,响应国家文件。 答: 本项目进度款支付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作调整。 质疑4:1、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科研建筑或教育建筑或文化建筑或卫生建筑 ?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2900万元及以上的实验室装饰装修工程业绩 此项要求科教文卫建筑,在造价要求又要求实验室类别,存在重复要求业绩类别情形。建议将工程造价中“实验室”字眼删除; 答:本项目为医疗实验室及特殊区域装修,在洁净及防污染工艺、特殊管线及设备集成等有较高要求,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设置,故业绩要求不作调整。 质疑5:1.规范未及时更新,《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已过期,设计需满足最新规范要求。 规范未及时更新,《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 2001 已过期,设计需满足最新规范要求。 规范未及时更新,规范未及时更新,《家具、柜类主要尺寸》GB/T3327-199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5-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4-2008已过期,设计需满足最新规范要求。 2.招标文件3.7.5编制要求提到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是否要求以技术文件以暗标形式编写? 答:1、“设计执行引用规范或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 2001、《家具、柜类主要尺寸》GB/T3327-199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5-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4-2008”分别调整为:“现行规范或标准《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2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5-2023、《家具 柜类主要尺寸》GB/T 3327-2016、《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5-20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4-2024。”
2、招标文件第二章 3.7.5条第(3)款已对技术部分有明确要求,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质疑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号:3.2,条款名称:投标报价,7.3小条“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投标人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2024 年第三期公布的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行情以及投标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与8小条“参照 2025 年公布的第 6 期《重庆工程造价》发布的主城区主要材料信息价不含税价执行”相悖,请问招标人本项目投标报价参照哪一期信息价? 答:参照 2025 年公布的第 6 期《重庆工程造价》发布的主城区主要材料信息价不含税价。 质疑7:关于业绩问题,我单位作为某实验大楼EPC 总承包项目业绩的总承包方,业绩中包含的实验室装饰工程分包给专业单位实施,且符合本次招标文件对业绩规模的要求。请问,该总承包项目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要求的规定? 答: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8:1.清单限价中某些清单项,价格太低,按招标文件所列的品牌根本买不回来,如:MC01-50mm医疗洁净抗菌快装板天棚 424.65元、多空腔轻钢龙骨装配式高阶隔声墙 226.52元、CT05-600X600X10mm陶瓷地板楼地面116.57元,专用设施低温度传感器933.46元,专用设施超低温度传感器933.46元,等材料明显均低于规定品牌的市场采购成本价。请招标人调整不合理清单限价。 2.本项目为综合评估法,为避免被缺乏自律的投标团队采用“人海”战术,恶意低价进行围标,这对于自律且有实力的投标人极为不公,有违综合评估法“重技术综合实力,合理低价”的评审初衷,为项目施工质量、安全、工期保障埋下隐患,因此建议招标人根据最新颁发的《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三条条“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以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招标人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应当科学合理,综合考虑项目社会平均成本。”及第二十四条“ 投标文件报价低于招标文件确定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对报价合理性作出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此确保项目正常实施。 答:1、清单限价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不作调整。 2、本项目不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 质疑9:1.请问招标文件要求的“单项合同金额2900万元及以上的实验室装饰装修工程业绩”,是指潜在投标人拟提供业绩的施工内容纯实验室装饰装修就要达到2900万元?还是说潜在投标人拟提供业绩的施工内容包含了装饰装修、实验台柜、实验室设备暖通、通风排风、净化、电气、给排水、抗震支架、智能化、智慧实验室、供气、纯水、废气等实验室相关施工内容或部分上述施工内容共计达到2900万元即可? 2.请问本实验室及特殊区域装修项目是否要向已进场施工的总包单位缴纳总包配合费或管理费或其他费用?如有,请明确多少个点或金额? 答:1、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示范围所涉及的实验室装饰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及废水、供气、气体浓度报警系统、抗震支架;科普教育基地装饰工程、电气工程、 弱电工程;冻库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空调工程等特殊区域装修”,投标人拟提供的实验室装饰装修业绩的施工内容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部分施工内容且规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不需要缴纳。 质疑10:1.请问招标文件的2.2.2(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智慧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与措施”对截图的要求,请问放入技术部分的截图为彩色可否? 2.请招标人明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2中7.5所述的“主要设备、材料拟推荐品牌”,投标人如中标则在工程实施时只能选用此表列举的材料品牌还是说跟此表所列品牌同档次及以上的也可以选用? 3.总承包业绩中包含的实验室装饰装修工程业绩,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规模要求,请问此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答:1、智慧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与措施中的截图可以为彩色。 2、招标文件所述品牌为推荐品牌,与招标文件所述品牌同档次及以上的都可以选用。 3、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业主证明,佐证实验室装饰装修内容是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的,且规模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质疑11:招标文件3.2项业绩规模要求:工程类别:科研建筑或教育建筑或文化建筑或卫生建筑 ?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2900万元及以上的实验室装饰装修 已经规定了工程类别,为何在工程造价行仍规定工程类别为实验室,这存在重复规定。不符合要求,请招标人修改条件删除实验室要求。 答:本项目为医疗实验室及特殊区域装修,在洁净及防污染工艺、特殊管线及设备集成等有较高要求,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设置,故业绩要求不作调整。 质疑12:我司实验室业绩属于联合体中标项目,且项目符合规模、时间、类别要求,我司为联合体成员(非牵头单位),请问我司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须提供业主证明,佐证实验室装饰装修内容是由贵司负责实施的,且规模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质疑13:我司实验室业绩属于联合体中标项目,且项目符合规模、时间、类别要求,我司为联合体成员(非牵头单位),请问我司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须提供业主证明,佐证实验室装饰装修内容是由贵司负责实施的,且规模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质疑14:工程类别:科研建筑或教育建筑或文化建筑或卫生建筑?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2900万元及以上的实验室装饰装修工程业绩。请问研发中心项目是否属于此类业绩。 答:若提供的是研发中心项目业绩,其施工内容须包含实验室装饰装修,装修的施工内容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部分施工内容且规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15:招标文件要求工程类别:科研建筑或教育建筑或文化建筑或卫生建筑?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2900万元及以上的实验室装饰装修工程业绩。请问研发办公室精装修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答:若提供的是研发办公室精装修业绩,其施工内容须包含实验室装饰装修,装修的施工内容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部分施工内容且规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16: 根据重庆现行文件规定8月1日过后,全面实行异地评标方式,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答:不异地评标。 质疑17:总承包业绩里有这么大的实验室,业主证明可以体现,满足招标文件吗? 答: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业主证明,佐证实验室装饰装修内容是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的,且规模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通知有冲突的地方,均以本答疑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答疑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该答疑通知内容。 招标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远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8 月 7 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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