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庆元县2023年度竹口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Ⅳ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庆元县2023年度竹口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Ⅳ标段)
招标编号:庆水公招〔2025〕05号
招标单位:庆元县水利局
代建单位:庆元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年8月21日
招标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包先生 15157865528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5年 08 月22日至2025年 08 月 25日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单位名称 |
预中标价(元) |
资质等级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1 |
浙江丽圣建设有限公司 |
4628306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吴珍梅 |
浙2332023202319025 |
2 |
浙江双翔建设有限公司 |
4628306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李慧英 |
浙2332021202333272 |
3 |
浙江硕德建设有限公司 |
4628306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叶小军 |
浙2332010202312322 |
4 |
丽水九甲建设有限公司 |
4628306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卢伟锋 |
浙2332013202302670 |
5 |
丽水巾子峰建设有限公司 |
4628306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陈云菲 |
浙2332021202327124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6120066。
公示单位(盖章):庆元县水利局
庆元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 08 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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