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同心共治·文明实践站建设项目(平地泉镇) 招标预告
同心共治·文明实践站建设项目(平地泉镇)
招标公告
同心共治·文明实践站建设项目(平地泉镇),招标人为察哈尔右翼前旗平地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由前行审政数发(2025)2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综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凡符合相应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同心共治·文明实践站建设项目(平地泉镇);
2、计划投资金额:3193912.00元
3、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修复村级街巷道路。包括(1)平一平二平三村新建街巷道路5172.96m,其中宽度3m道路为2762.62m,宽度4m道路为1873.51m,宽度7m道路为536.83m;平一平二平三村街巷道修复路长度385m,道路宽度为3m。(2)东营村修复村内道路400m,道路宽度为4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建设地点:察哈尔右翼前旗平地泉镇;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计划工期:2025年09月20日至2026年11月30日,共计436天;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并具备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设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页(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0日至2025年09月11日。
2、获取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审查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4、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1、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1日上午09:30分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wlcbsggzyjyw/index.htm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招标人:察哈尔右翼前旗平地泉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段钊祥
联系电话:1834742379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煜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磊
电话:15326049111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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