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政策
财资〔2018〕9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落实预算法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促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8年12月24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热点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5〕63号 ...